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常见问答 二十九、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申报条件、申报办法、招生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时间: 2022-11-23
来源: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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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区域: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九江市:修水县、都昌县萍乡市: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新余市:全域2个县(区)鹰潭市:余江区、贵溪市赣州市:全域18个县(市、区)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吉安市:全域13个县(市、区)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2.申报高校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1)本人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均在实施县(市、区),并在当地完成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农村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6学期)学籍并实际就读。申报办法:(1)符合高校专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报(勾选),符合多项条件的须同时申报,考生未在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要求办理书面审核。(2)在规定时间到县招考办领取或网上下载《高校专项审核表》,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招考办审定。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考高校申请,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者一律无效。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年的招生文件为准。4.招生录取原则:设单志愿,在本科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