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4-05
来源: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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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华中农业大学在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数量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120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注: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校学科培养特点,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2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2. 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学籍和就读证明、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
(2)户口本复印件(考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个人申请报告》。由学生本人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发表文学作品、论文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交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符合报名资格的中学下载填写并打印《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汇总表》(点击下载),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在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EMS寄送(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出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为保证本项目的覆盖面,每所高中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人。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中学要对本校推荐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5月15日 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学校于5月25日 前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2.考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以省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重点审阅考生个人学业水平考试、获奖情况、个人申请报告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认定
学校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评价总分排序,入选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获得华中农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六、录取办法
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农业大学。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华中农业大学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应为学校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学校按下列规则予以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学校予以退档。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投档成绩达到学校生源所在省投档资格线的学生,在该省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平行志愿省份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加10分进行专业安排。
4. 考生入学后与其他普通文理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 江苏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
七、领导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监督及申诉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及申诉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十、其它
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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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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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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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 |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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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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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