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通知
时间: 2017-05-25
来源: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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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研究决定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255人,其中文科50人,理科205人。有关综合评价录取的其他重要事项通知如下:1.给未确认缴费的初审合格考生提供一次补报机会,仍通过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网址:http://bm.chsi.com.cn)。补报时间:5月27日(0点开始)—5月28日(24点截止),没有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将被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2.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1日9:00-18:00到我校新体育馆办理面试报到及复审手续。3.面试考核的准考证将在6月11日报到复审环节现场发放。4.学校定于6月12日进行面试考核,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时间(此次补报缴费的考生只能选择上午时间)。面试的地点在学校教学五楼,考生须每场考试前半小时通过检录进入教学五楼候考区(具体教室将打印在准考证上),开考后将停止检录。家长可在学校新体育馆休息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