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时间: 2017-02-19
来源: 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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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志于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2.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其中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符合报考专业学考单科等第要求。 4.报考学前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类(工业工程、车辆工程)和广告学专业要求学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3个B,且所有科目均为C等(含)以上; 报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要求学考成绩不少于5个A和3个B,且所有科目均为C等(含)以上。 5.往届考生学考技术科目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择高计入。 6.外省学考成绩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55名,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要求、学考单科等第要求及综合测试方式见下表:
四、报名方式 1.考生需按专业报考,各专业间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3.按要求上传电子扫描版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所在中学盖章、校长签字的《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单寸免冠电子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表中提及的各类荣誉和资格,没有填报的无需上传)。 报名佐证材料上传截止到2017年3月2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1)(2)(3)任一材料欠缺视同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不高于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比例确定各专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考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考折算成绩排序(A计15分、B计9分、C记3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排序方法如下: (1)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考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所报专业选考科目的学考等第折算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2.综合素质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师范类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非师范类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的考生中,学校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专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下午16:00; 2.电子佐证材料上传:从报名时起至3月2日下午16:00截止(以系统记载上传时间为准); 3.学校资格审查:3月3日至3月9日; 4.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公示、网上缴费:3月10日至3月16日;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7日—4月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4月15日至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8日至5月4日; 8.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公布:5月5日至5月11日。 七、录取办法 1.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均需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合格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上50分(含),志愿填报的专业须与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专业一致。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 2.学校按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35%+高考总分(满分75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考成绩换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其他等第不计分,满分150分。 3.专业投档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投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顺序考察考生单项成绩,单项成绩考察顺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学校网址: 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zu.edu.cn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2017选考科目 | 学考单科等第要求 | 综合测试方式 |
小学教育(师范) | 20 | 四年 | 不限 | 不限 | 面试 |
学前教育(师范) | 20 | 四年 | 不限 | 不限 | 面试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25 | 四年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A或技术A | 面试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15 | 四年 |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 不限 | 面试 |
机械类(工业工程、车辆工程) | 20 | 四年 | 物理、化学、生物 | 物理A或技术A | 笔试 |
建筑学 | 20 | 五年 | 不限 | 不限 | 笔试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5 | 四年 | 不限 | 不限 | 笔试 |
广告学 | 20 | 四年 | 历史、思想政治、技术 | 不限 | 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