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常见问答 二十七、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申报条件、申报办法、招生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时间: 2022-11-23
来源: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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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区域: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九江市:修水县萍乡市:莲花县赣州市: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2.申报国家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本人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均在实施县(市、区),并在当地完成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6学期)学籍并实际就读。3.申报办法:(1)符合国家专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报(勾选),符合多项条件的须同时申报,考生未在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要求办理书面审核。(2)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招考办”)领取或网上下载当年的《国家专项审核表》,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报名所在县招考办审定,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年的招生文件为准。4.招生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