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多元考核工作安排
一、适用对象
1.学术型博士考生(含第一批、第二批初审通过考生);
2.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少民骨干、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学术型考生。
注:
(1)以上考生需初审通过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少民骨干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的推荐,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或录取资格无效。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援疆师资等考生应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未获推荐的不列入该专项计划。
二、缴费环节
上述初审合格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8.92/bszs/)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前。
注:
(1)缴费前请再次确认。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2)登录系统缴费前,请将浏览器拦截功能关闭。缴费成功后,请先刷新页面,再退出缴费界面,确保缴费信息上传成功(以考生本人登陆博士报名系统中查看缴费状态:已缴费为准)。
(3)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或考核成绩无效,不予认定。
三、组织方式
1.现场确认:
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不再统一组织全校性的现场确认环节,由各学院具体组织现场或网络远程资格审查。考生需根据学院安排提前下载《2023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请点击此处下载(3月20日更新)),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后按学院要求进行提交。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
2.多元考核: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组织现场或网络远程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详见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以及本网站后续有关通知、汇总。
(1)外国语考核:不再统一组织e-Learning外国语平台考核。调整为由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色自行组织外国语考核,详见报考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3月22日—4月6日之间,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安排(如有调整,以各学院实际发布通知为准)。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
(3)学院如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相关技术提醒和要求,可参考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部分专业)须知》。
四、考核纪律
1.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录取安排
拟录取结果将在各学院考核结束后陆续公布,预计在4月下旬前全部公布。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或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联系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