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时间: 2013-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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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
第十七条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