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决定共建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决定共建浙江工商大学
( 来源: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2-30)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的意见》(浙政发〔2015〕43号),这标志着浙江工商大学正式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教育部于2004年推出省部共建举措,目的是与各地方政府重点建设若干所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区域影响突出的地方性大学。近年来,由于国家一些行业部、委也参与到共建之中,省部共建出现了“省部部共建”新模式。浙江工商大学的“省部部共建”是由浙江省与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学校由此成为商务部迄今为止的两所共建大学之一,形成了商务部“一南一北、一内(贸)一外(贸)”的格局,也使学校进入教育部“985”、“211”和“共建”三个序列中的一个序列,进入了教育部的直接支持范围,并有商务部的行业依托,这必将加速推进学校办学模式的转型和升级。
浙江工商大学是一所具有原商业部(内贸部)直属办学背景、商科特色鲜明的高校。为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推动学校事业更快发展,2012年启动省部部共建工作。2015年9月,教育部、商务部相继给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函,同意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浙江工商大学。随着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工商大学正式迈入了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浙江工商大学,是我校近年来建设和发展中的一大喜讯,也是我校发展中的一块新的里程碑。根据共建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将支持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尤其在“大商科”学科专业特色建设方面将重点提供支持,以更好地发挥学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2月26日,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第二次党代会圆满结束,大会确立了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和“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省部部共建的正式确立为学校今后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机遇,将会鼓舞全校师生向着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