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
时间: 2015-05-2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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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色彩、艺术设计史、设计心理学、三大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建筑装饰识图与制图、建筑物理、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设计、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人体工程学、展览展示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城市公共环境设计、AUTOCAD、3DMAX、装饰材料与构造、家具设计、雕塑等。(只招艺术类考生)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