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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926 收藏
河北省/师范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547名
综合指数: 56.28
热度:13659K

  1、学校简介:邢台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邮编:054001。

  2、招生计划: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400人、专科生1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3、录取规则: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我校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及专业方向,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方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舞蹈学专业及音乐学专业舞蹈方向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本省合格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1、我校所在招生省份有艺术类校考的各专业,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我校所在招生省份不设有艺术类校考的各专业,按照该省、自治区的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其它相关事宜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4、学生收费:2013级新生学费标准为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它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国际商务(专科)和会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河北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标准。邢台学院新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600、700、800、10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6、我校实行学生奖学金和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

  7、学历、学位: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邢台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邢台学院学士学位。

  8、考生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邢台学院招生就业网上,供考生查询。

  咨询电话:0319-3650789 传真:0319-365036

  学校招生网址:http://second.xttc.edu.cn/zsjy/web/

  电子邮件:zsb@x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