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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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将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现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现有本科专业5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方向)3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3个(涵盖16个领域),学科专业覆盖了工学、理学、农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学生16000余人。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2020年拟招收10个专业450名第二学士学位生,学制两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所属学科门类 |
所属专业类 |
授予学位类别 |
招生人数 |
学费 (元/年) |
所属学院 |
1 |
法学 |
法学 |
法学类 |
法学 |
60 |
4500 |
法学院 |
2 |
经济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60 |
40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60 |
45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60 |
40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60 |
40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管理学 |
60 |
45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俄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30 |
4000 |
东方语言学院 |
8 |
日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30 |
4500 |
东方语言学院 |
9 |
应用化学 |
理学 |
化学类 |
理学 |
15 |
4000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化学制药类 |
工学 |
15 |
4500 |
化学化工学院 |
(二)考生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报名邮箱:rxwzhaosheng@mdjnu.edu.cn.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牡丹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统一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以内按报名时间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7日。截止日期过后发送的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员对申请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综合面试。对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综合面试方案。考生于2020年8月9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线上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8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组织,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培养潜力(包含报考专业学习所需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八月中旬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1.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拟录取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3.疫情防控期间,课程教学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进行。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3-6515566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报名和面试不收费任何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联系人:韩老师 0453-6511893(兼传真)
手机:13836301045
2.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mdjnu.cn/;教育部新职业网:https://www.ncss.cn/
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编157011)
4.各专业报考咨询人信息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所属学院 |
招生咨询人 |
电话 |
1 |
法学 |
法学院 |
李老师 |
13845302336 |
2 |
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刘老师 |
13555000668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4 |
工商管理 |
|||
5 |
市场营销 |
|||
6 |
旅游管理 |
|||
7 |
俄语 |
东方语言学院 |
孟老师 |
13604533697 |
8 |
日语 |
房老师 |
13946345307 |
|
9 |
应用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邢老师 |
15845311577 |
10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蒋老师 |
13091836768 |
附:牡丹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考生一份,交牡丹江师范学院二份。
2.请考生认真填写所有项目,保证信息完整准确。
3.学习与工作简历自大学阶段开始写起。
4.报考人需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和所提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给出承诺。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