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我校喜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是继我校获批全国文明单位、首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自文明校园创建以来,学校按照“六个好”的标准,认真对标《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校各部门协同配合,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创建格局。通过自愿申报、复查审核、遴选公示等环节,中央文明办会同教育部严格审核,在优中选优之中,我校终于荣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我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鲜活性、亲切感和认同度,为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全国文明校园”是中央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最高荣誉称号。这份荣誉的取得是对我校长期以来办学理念、办学精神、办学成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校全体师生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的肯定与激励。(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