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服务县区调配办法(修订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甘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小学全科型教师必须与服务县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为配合做好录取学生与服务县区签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在进行调配工作时坚持 “志愿优先、设岗县(市、区)生源地优先、成绩优先”原则。
二、设岗县区生源数量等于本县区岗位总数时,学生直接与本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不允许转为小学教育专业普通类学生。
三、设岗县区生源数量小于本县区岗位总数时,学生直接与本县区签订培养协议,不允许转为小学教育专业普通类学生,剩余岗位列为待调配岗位。
四、设岗县区生源数量大于本县区岗位总数时,根据学生成绩进行排序,按本县区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签订培养协议,剩余学生列为待调配学生。
五、非设岗县区生源地学生直接列为待调配学生。
六、各设岗县区剩余岗位数面向所有待调配学生公布,待调配学生进行志愿填报,按照“成绩优先、尊重志愿”原则调配至相应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七、服务县区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经调配后,对不选择服务县区签订培养协议的学生或者服务县区不愿意签订培养协议的学生,取消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资格,转为小学教育专业普通类学生进行培养。
八、所有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学生签订培养协议后,如还有剩余岗位,在征得设岗县区同意后可以在我校当年录取的甘肃省籍的小学教育专业普通类学生中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本办法进行。
九、学生成绩排序依据高考投档成绩进行。因我校小学全科教师实行文理兼招,共招生70人,文科生45人,理科生25人,文理科生源比例约为2:1,为体现排序公平性,以投档成绩为准按“文文理文文理”的顺序依次穿插排序。遇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十、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