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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政策解读

时间: 2019-06-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61 收藏
四川省/综合类/公办/四川省
排名: 第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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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政策解读

一、招生对象

经深度贫困县(市、区)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招录方式

1、按单设批次、单独录取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投档时,在专科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3、经上述(1、2)录取后,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三、签订培养协议

招生录取后,由定向培养院校、定向培养学生(未满18周岁的含法定监护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等。已录取考生拒绝签订协议,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四、安排就业岗位

毕业生应根据定向培养协议, 持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于毕业当年7月底前到签订协议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就业安置办法和定向培养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考核招聘手续,并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定向到事业单位上岗的毕业生,由县级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核定事业编制。

五、履约管理

1、所有毕业生须到深度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定向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

2、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3、学生在校期间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学历,毕业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上岗的,均视为违约,深度贫困县不再安排和推荐就业。其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其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并缴纳相应违约金,相关标准和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已就业毕业生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类型的单位间流动,其他地区和上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籍和退役复学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复学完成学业后定向就业仍按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约定办理。

六、资助政策

所有专项计划高职阶段,参照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按每生每年1.1万元标准补助(其中,学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住宿费1000元)。

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专科招生计划分配表

招生专业

市(州)

县市区

招生计划

文科

理科

学费


阿坝州

阿坝县

2

1

1

免费

松潘县

1

1


甘孜州

九龙县

1

1


新龙县

1

1


石渠县

1

1


巴塘县

1

1


稻城县

1

1


乡城县

3

2

1

凉山州

普格县

1

1


布拖县

3

2

1

昭觉县

2

1

1

金阳县

1

1


甘洛县

3

2

1

越西县

2

1

1

喜德县

2

1

1

盐源县

1

1


合计

26

1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