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政治部,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号)和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1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21〕20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特殊专业委托定向培养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其中,特殊公安专业定向招录的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按公务员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021年公安院校在我省公安专业招生全部为本科计划,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24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20人、其中2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4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82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6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2人、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10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15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1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5人),铁道警察学院126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56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108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00人、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入警就业8人),山东警察学院1500人(其中9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新疆警察学院3人(定向招录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招生专业分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分别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公安学类:要求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公安技术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要求选考物理、化学中任一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要求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任一科;铁道警察学院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要求必须选考物理。
公安部部属院校和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市。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市(见附件2)。
(一)报考资格。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是2021年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民族为汉族,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
(二)生源地确认。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山东户籍,须参加由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四、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并提出考察意见,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分析后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公安机关指导考察实施机关遴选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政治考察时,县(市、区)公安机关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参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政治考察的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4日。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或《2021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见附件4、5),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省内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政治考察是公安院校招生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普通类一段线考生的考察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考生档案情况、任职回避情形等须进行严格审核。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院校及性别,分公安技术类、公安学类依次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对新疆警察学院的定向招录培养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根据选考科目,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7月1日17:00,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
县级公安机关政治考察意见合格且进入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密封)、《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等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考生的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见附件7)。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宣传工作。
(二)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省公安厅协调监督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在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具体内容见附件8,由考生在体检现场填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三)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各公安院校执行我省普通类一段线。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须于6月30日在普通类提前批中填报公安院校本科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提前批,并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未选择提前批、未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新疆警察学院进行定向培养。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且政治考察和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定向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名单。
7月5日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务员录用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公务员录用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组织,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
(一)公安院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远程网上录取。普通类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填报高校的任何专业安排)。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原则上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院校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第1次志愿的规则依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录取。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在新疆自治区公安厅领导下,新疆警察学院开展审档、录取工作。
(三)其它。
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和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公安院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录取后,须与山东省公安厅、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20年。学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得调转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按规定进行政治考察、个人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合格,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要求者,按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选岗时若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对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同时,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期管理,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和诚信记录。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院校招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要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招生工作实际,依法、科学、精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备足防疫物资,设立医疗防控站。加强健康监测,进入考点人员体温必检。做好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场地器材卫生每日清洁消毒,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安全。
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1.公安院校2021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3.2021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考察表
5.2021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
考察表
6.考生健康承诺书
7.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8.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附件1
公安院校2021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院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备注 |
|||||||
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103 |
女15 |
|
||||||||
公安学类 |
治安学 |
12 |
2 |
本科 |
四年 |
|
||||||
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 |
3 |
1 |
本科 |
四年 |
|
|||||||
侦查学 |
11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情报学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犯罪学 |
3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管理学 |
9 |
1 |
本科 |
四年 |
|
|||||||
涉外警务 |
10 |
1 |
本科 |
四年 |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4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政治工作 |
3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刑事科学技术 |
12 |
1 |
本科 |
四年 |
|
||||||
交通管理工程 |
8 |
1 |
本科 |
四年 |
|
|||||||
安全防范工程 |
2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视听技术 |
3 |
1 |
本科 |
四年 |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5 |
2 |
本科 |
四年 |
|
|||||||
数据警务技术 |
4 |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4 |
|
|
||||||||
公安技术类 |
安全防范工程 |
4 |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51 |
女9 |
|
||||||||
公安学类 |
公安情报学 |
5 |
|
本科 |
四年 |
|
||||||
涉外警务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政治工作 |
1 |
1 |
本科 |
四年 |
|
|||||||
移民管理 |
2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29 |
4 |
本科 |
四年 |
|
||||||
数据警务技术 |
6 |
1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12 |
|
|
||||||||
公安学类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4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政治工作 |
4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数据警务技术 |
4 |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 |
|
男8 |
女2 |
|
||||||||
公安学类 |
公安情报学 |
2 |
|
本科 |
四年 |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2 |
|
本科 |
四年 |
|
|||||||
出入境管理 |
2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 |
1 |
本科 |
四年 |
|
||||||
数据警务技术 |
1 |
1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94 |
女16 |
|
||||||||
公安学类 |
侦查学 |
12 |
3 |
本科 |
四年 |
|
||||||
警犬技术 |
3 |
|
本科 |
四年 |
|
|||||||
经济犯罪侦查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情报学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涉外警务 |
4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刑事科学技术 |
38 |
7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视听技术 |
9 |
1 |
本科 |
四年 |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20 |
2 |
本科 |
四年 |
|
|||||||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4 |
女1 |
|
||||||||
公安学类 |
禁毒学 |
1 |
|
本科 |
四年 |
|
||||||
经济犯罪侦查 |
1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情报学 |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 |
公安视听技术 |
2 |
|
本科 |
四年 |
|
||||||
|
铁道警察 学院 (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61 |
女9 |
|
|||||||
|
公安学类 |
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 |
32 |
3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技术类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29 |
6 |
本科 |
四年 |
|
|||||
|
铁道警察 学院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49 |
女7 |
|
|||||||
|
公安学类 |
治安学 |
15 |
1 |
本科 |
四年 |
|
|||||
|
侦查学 |
15 |
1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管理学 |
7 |
1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技术类 |
刑事科学技术 |
6 |
2 |
本科 |
四年 |
|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6 |
2 |
本科 |
四年 |
|
||||||
|
南京森林 警察学院 (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 |
|
男86 |
女14 |
|
|||||||
|
公安学类 |
治安学 |
14 |
3 |
本科 |
四年 |
|
|||||
|
侦查学 |
5 |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情报学 |
18 |
2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管理学 |
18 |
2 |
本科 |
四年 |
|
||||||
|
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 |
17 |
3 |
本科 |
四年 |
|
||||||
|
公安技术类 |
刑事科学技术(视听技术方向) |
5 |
|
本科 |
四年 |
|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4 |
2 |
本科 |
四年 |
|
||||||
|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
5 |
2 |
本科 |
四年 |
|
||||||
南京森林 警察学院 (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入警就业) |
|
男7 |
女1 |
|
||||||||
公安学类 |
侦查学 |
2 |
1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情报学 |
5 |
|
本科 |
四年 |
|
|||||||
山东警察 学院 |
|
1500 |
|
|||||||||
公安学类 |
按专业类招生 |
600 |
本科 |
四年 |
女生计划比例不超过15% |
|||||||
公安技术类 |
按专业类招生 |
900 |
本科 |
四年 |
||||||||
新疆警察学院 (定向生) |
|
男3 |
|
|
||||||||
公安学类 |
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
3 |
|
本科 |
四年 |
|
||||||
※公安技术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要求选考物理、化学中任一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要求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任一科;
铁道警察学院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要求必须选考物理。
公安学类:要求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附件2
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市 |
小计 |
男生1275 |
女生225 |
||
公安学类 |
公安技术类 |
公安学类 |
公安技术类 |
||
济南 |
160 |
54 |
82 |
10 |
14 |
青岛 |
175 |
59 |
90 |
11 |
15 |
淄博 |
91 |
31 |
47 |
5 |
8 |
枣庄 |
62 |
21 |
32 |
3 |
6 |
东营 |
38 |
13 |
19 |
2 |
4 |
烟台 |
121 |
41 |
62 |
7 |
11 |
潍坊 |
128 |
44 |
65 |
7 |
12 |
济宁 |
116 |
40 |
59 |
7 |
10 |
泰安 |
74 |
25 |
38 |
4 |
7 |
威海 |
41 |
14 |
21 |
2 |
4 |
日照 |
40 |
14 |
20 |
2 |
4 |
临沂 |
124 |
42 |
64 |
7 |
11 |
德州 |
74 |
25 |
38 |
4 |
7 |
聊城 |
75 |
26 |
38 |
4 |
7 |
滨州 |
50 |
17 |
26 |
3 |
4 |
菏泽 |
122 |
42 |
62 |
7 |
11 |
保送生 |
9 |
2 |
2 |
5 |
0 |
合计 |
1500 |
510 |
765 |
90 |
135 |
附件3
2021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6月30日 |
考生填报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 |
7月1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并提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
6月26日至7月4日 |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招生政治考察 |
7月2日 |
疫情防控演练 |
7月3日至6日 |
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
7月3日至5日 |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 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 |
7月9日 |
省公安厅政治部报合格考生名单 |
7月13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 |
7月13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计划 |
7月14日 |
考生填报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 |
7月17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提前批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 |
附件4
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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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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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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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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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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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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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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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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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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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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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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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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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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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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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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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团 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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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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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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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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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
身份或者所从事岗位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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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情况 |
起止时间 |
所到国家或者地区 |
出国(境)证件类型及编号 |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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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 |
受处理时间 |
所受处理种类及原因 |
作出处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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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及国境 外居留情况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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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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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表 现 情 况 |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
□ 有 □ 无 |
|
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
□ 有 □ 无 |
|
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
□ 有 □ 无 |
|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
□ 有 □ 无 |
|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
□ 有 □ 无 |
|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
□ 有 □ 无 |
|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
□ 有 □ 无 |
|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
□ 有 □ 无 |
|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
□ 有 □ 无 |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家庭成员表现情况 |
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
□ 有 □ 无 |
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其他 |
不宜报考涉密性较强的特殊公安专业(方向)的情形。 |
□ 有 □ 无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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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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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政治考察实施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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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
政治考察实施机关(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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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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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察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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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政治考察审核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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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
政治考察审核机关(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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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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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察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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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
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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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同志(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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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5
2021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
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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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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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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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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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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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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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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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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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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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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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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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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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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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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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团 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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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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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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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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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
身份或者所从事岗位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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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情况 |
起止时间 |
所到国家或者地区 |
出国(境)证件类型及编号 |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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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 |
受处理时间 |
所受处理种类及原因 |
作出处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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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及国境 外居留情况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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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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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表 现 情 况 |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
□ 有 □ 无 |
||
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
□ 有 □ 无 |
||
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
□ 有 □ 无 |
||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
□ 有 □ 无 |
||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
□ 有 □ 无 |
||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
□ 有 □ 无 |
||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
□ 有 □ 无 |
||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
□ 有 □ 无 |
||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
□ 有 □ 无 |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
□ 有 □ 无 |
||
信仰宗教或者经常参与宗教活动。 |
□ 有 □ 无 |
||
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定向招录培养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社会关系表现情况 家庭成员和主要 |
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
□ 有 □ 无 |
|
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社会关系表现情况 家庭成员和主要 |
受过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 |
□ 有 □ 无 |
|
涉嫌严重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 |
□ 有 □ 无 |
||
被列为影响国家安全重点管控人员。 |
□ 有 □ 无 |
||
在国(境)内外从事反对、攻击党和国家或者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
□ 有 □ 无 |
||
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正被侦查、起诉、审判或者服刑。 |
□ 有 □ 无 |
||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
□ 有 □ 无 |
||
考生父母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定向招录培养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备 注 |
|
||
|
|||
考察意见 |
|
|
|
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考察实施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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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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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
考察实施机关(签章): |
||
|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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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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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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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考察审核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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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
考察审核机关(签章): |
||
|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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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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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结论 |
|
|
|
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
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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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同志(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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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
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姓名 |
|
考生号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健
康
申
明 |
1.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是否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2.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是 £否 3.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是否有非低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是 £否 4.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是 £否 5.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内,所在社区(村居)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是 £否 |
||
考 生 承 诺 |
本人参加山东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注:“健康申明”中1-5项为“是”的,考生入场前须提供5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附件7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生源范围 |
地 点 |
7月3日 |
青岛、烟台、威海、日照考生;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 |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
7月4日 |
济南、淄博、泰安、德州考生 |
|
7月5日 |
枣庄、临沂、滨州、菏泽考生 |
|
7月6日 |
东营、潍坊、济宁、聊城考生 |
|
说明: 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 特别注意:因7月5日须组织相关公务员考试,报考新疆警院的考生须在7月3日上午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如果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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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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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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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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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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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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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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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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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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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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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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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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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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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名 |
是否曾经罹患 或者正在罹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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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
□是□否 |
||||||
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 |
□是□否 |
|||||||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
□是□否 |
|||||||
少白头 |
□是□否 |
|||||||
胸廓畸形,脊柱侧弯、驼背 |
□是□否 |
|||||||
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 |
□是□否 |
|||||||
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
□是□否 |
|||||||
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 |
□是□否 |
|||||||
面颈部瘢痕 |
□是□否 |
|||||||
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
□是□否 |
|||||||
文身 |
□是□否 |
|||||||
下肢静脉曲张 |
□是□否 |
|||||||
腋臭 |
□是□否 |
|||||||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 |
□是□否 |
|||||||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 |
□是□否 |
|||||||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 |
□是□否 |
|||||||
肢体功能障碍 |
□是□否 |
|||||||
内 科 |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
□是□否 |
||||||
高血压病 |
□是□否 |
|||||||
血液系统疾病 |
□是□否 |
|||||||
内科 |
结核病 |
□是□否 |
||||||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
□是□否 |
|||||||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
□是□否 |
|||||||
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是□否 |
|||||||
恶性肿瘤 |
□是□否 |
|||||||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
□是□否 |
|||||||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
□是□否 |
|||||||
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 |
□是□否 |
|||||||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吸毒史 |
□是□否 |
|||||||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 |
□是□否 |
|||||||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 |
□是□否 |
|||||||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 |
□是□否 |
|||||||
耳鼻科 |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 |
□是□否 |
||||||
嗅觉丧失或者嗅觉迟钝 |
□是□否 |
|||||||
眼 科 |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 |
□是□否 |
||||||
色盲或者色弱 |
□是□否 |
|||||||
共同性内、外斜视超过15度 |
£是□否 |
|||||||
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
□是□否 |
|||||||
其 他 |
|
|||||||
手术史、严重外伤史、严重疾病史以及治疗治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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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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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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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不实,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考 生(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