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新)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餐饮类 |
4100元/年 |
涉藏州县 |
2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餐饮类 |
41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报名时间、网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6日8:00—8日17:00前,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scsw.edu.cn),点击“单招报名入口”下的“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9+3报名登录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选择我院当年招生的一个专业填报志愿。
4.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在4月8日17:00前,按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高职单招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一)、基本常识(30分)
餐饮基本常识考核。包括对餐饮行业的了解。个人是否喜爱从事烹调类工作。
(二)、举止礼仪(30分)
(1)仪态端庄。
(2)行为规范。
(3)没有不正当的言行。
(4)服从安排。
(三)、刀工切配(60分)
1、刀工基本常识
(1) 掌握刀工必备的工具及使用方法。
(2) 掌握直刀法、平刀法的操作方法技术要领和应用。
(3) 应按指定的成形要求进行刀工处理。
(4) 了解在刀工处理时的站姿、服装、仪表、清洁卫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2、烹饪原料的刀工成形
(1)掌握针对土豆或萝卜进行二粗丝、银针丝的刀工成型方法、规格要求及应用。
(2) 二粗丝的规格要求是长8—10厘米、粗0.3厘米;银针丝的规格要求是长8-10厘米、粗0.1厘米。
3、注意事项
(1)考生的态度应端正,听从考场安排。
(2)合理安排原料进行刀工,不浪费。
(3)考生切完后应泡水处理再进行评分。
(4)及时打扫面前的清洁卫生。
(四)、应变能力(10分)
(1)对场地的适应能力。
(2)对工具的适应能力。
(3)对原料的适应能力。
(4)对刀工的准确把握能力。
(五)、清洁卫生(10分)
(1)个人卫生。
(2)刀具、菜墩、餐具、操作台面卫生
(六)、综合印象(10分)
(1)对个人的印象。
(2)对操作的印象。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旅游系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1、餐饮基本常识2、操作行为规范3、基本刀工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2年4月26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和盛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 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文化知识综合与技能测试(面试)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招生计划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确定。
3、考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语文、德育、数学。
5、若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发至028-61935558,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办理放弃录取相关事宜。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严格按教育厅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 成绩查询和录取查询皆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于4月28日前到学院教务处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29日前 |
公布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高职单招章程。 |
3月29日前 |
公布技能测试考纲、专业面试要求。 |
4月6日8:00 —8日17:00前 |
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scsw.edu.cn)点击“单招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
4月13日前 |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18日前 |
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再次登录学院官网查询审核结果。 |
4月25日 |
1.打印准考证 2.考生熟悉考场(14:00—16:00)。 3.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9:00——16:00)。 |
4月26日 |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
4月28日前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教务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
公示期间 |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公示期结束后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时间待定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 “9+3”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 “9+3” 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 “9+3” 高职单招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学院 “9+3” 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 “9+3” 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 “9+3” 高职单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 “9+3” 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凡在 “9+3” 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7、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8、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学院 “9+3” 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
根据学院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4月25日到学校办理考试手续时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14天体温监测表(4月11日—4月25日)、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健康码(红黄码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等。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院(校)负责解释。
九、学院(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邮政编码:611131
咨询电话:028-61935558、61935556(传真:028-61935558) 监督电话:028-61935385
学院网址: http://www.scsw.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