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高职优秀新生。
二、奖励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每人5000元。
二等奖:每人4000元。
三等奖:每人3000元。
以上奖项重复者,按最高等级享受,不可兼得。
三、奖励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
1.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及以上。
2.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才艺)大赛获省赛一等奖及以上。
3.高中(中职)阶段获国家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团代表、学联代表)、最美中职生称号。
(二)二等奖
1.普通高考成绩本科分数线以下30分以内。
2.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技能大赛(才艺)省级二等奖。
3. 高中(中职)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团代表、学联代表)、最美中职生、5A级志愿者。
(三)三等奖
1.参加教育类、技工类、团委组织技能大赛(才艺)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 高中(中职)阶段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团代表、学联代表)、最美中职生、4A级志愿者。
四、实施办法
(一)新生入学时由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宜昌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新生获赠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获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奖励对象兑现奖金,一次性发放。
(三)有关新生奖励的具体情况以各种方式报道宣传。
五、本办法自2024年开始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