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天水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66 收藏
省属硕士点
甘肃省/师范类/公办/甘肃省
排名: 第437名
综合指数: 56.25
热度:13293K
  一、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73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邮编:741001

  三、联系电话:0938—8363669

  网 址:http://www.tsnc.edu.cn

  Email:zhaosk@mail.tsnc.edu.cn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五: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 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 认真执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3、 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审录。

  4、 在我院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对未报我院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可以录取;对虽报我院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能录取。

  5、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