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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52 收藏
省属硕士点
河北省/师范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449名
综合指数: 55.63
热度:16629K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79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本科;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始建于1941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位于沿海城市秦皇岛市。设秦皇岛、开发区、昌黎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41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77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20人,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专家、拔尖人才、骨干教师等90余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部和18个学院(系、部),有69个本科专业,涵盖农、理、工、文、法、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2000多人。

  学校拥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食品技术与工程等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涵盖30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具有农业推广硕士、教育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等4种专业学位类别16个领域的专业学位授权资格。

  七、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八、招生计划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浙江省作为国家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学校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及该省的有关办法执行。

  3、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文史、理工类考生: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除江苏省考生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学校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6、学校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语言类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本科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

  7、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再相同时,江苏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其它要求按生源省相关规定执行。

  8、语言类包括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应用日语4个专科专业。

  9、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11、学校建立了“奖、助、补、贷、减、免、缓”等7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12、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学校名称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艺术、体育类本、专科6000元/生﹒年;其他本科3500元/生﹒年;其他专科5000元/生﹒年。

  2、住宿费依条件分为:秦皇岛校区住宿最高标准为1200元/生﹒年;昌黎校区住宿最高标准为800元/生﹒年;开发区校区住宿最高标准为1000元/生﹒年。

  十一、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昌黎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镇四街河东113号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咨询电话:0335-8076333,8053966

  学校网址:http://www.hevttc.edu.cn E-mail:kjs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