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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748 收藏
安徽省/理工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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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基本原则: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视当年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报考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需要符合服务行业标准;欢迎有美术特长与爱好的考生报考我院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

  3.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艺术类)采用省统考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志愿优先,按省统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艺术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高职

  七、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邮 编:243031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新城东区大学城霍里山大道328号

  电 话:0555-2765536、2765012、2765005、2765013

  传 真:0555-2765013

  网 址:http://www.mastc.edu.cn

  九、其他须知:

  1.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2008年2月独立设置更名为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国家文明城市——马鞍山市,距南京市45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学院设有自动化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等四系和基础部共 18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硕士研究生学历达到61%。生均办学条件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多年来我院英语统考成绩、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率、专升本录取率一直名列安徽省同类院校前茅,09年专升本达线率为100%。毕业生双证书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8%左右,绝大部分进入长三角与东南沿海地区,每年近百人就业于上海市。学院实行订单式培养,与上海宝钢、宝冶等一批大型企事业单位实现了紧密型校企合作。

  2.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

  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奖学金获奖面30%以上;并设有近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对于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依据具体情况减免其部分学费,还采取定期或临时补助的办法给予帮助。

  4.学院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第二、三学年在上海宝冶就读;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选择第二、三学年在上海宝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