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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问答

时间: 2013-04-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64 收藏
重庆市/综合类/公办/重庆市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963K

答考生问

一、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

我院创办于1936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

二、学院的招生对象及招生层次是怎样的?

我院2013年面向全国各个省份(市、自治区)招收新生。招生批次为:高职专科。

三、学院新生入学后能否调整专业?

新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调整一次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学院的学生是否可以专升本?

可以专升本。每年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生经过三年专科学习后,符合专升本条件或免试条件者,可以升入相应的本科院校学习。

五、学生毕业时颁发什么文凭?

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课程学习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可通过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如何尽快知道自己是否被我院录取?

录取期间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cqgmy.cn,点击进入“录取查询”,输入姓名,考生报名号和相应年份即可进行查询。

七、学院学费和住宿情况怎样?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所有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我院住宿为公寓式管理,分别为学生提供了500、1000(单位:元/年)的住宿标准,学院将按照专业与学生意愿综合安排住宿。

八、外地(市外)考生有何资助政策?

除我院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以外,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的暂行规定》(涪府发[2010]115号)和《涪陵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实施细则》(涪府办发[2011]17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并就业创业后,还可凭落户、就业或创业证明、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资格认定手续等材料,可享受助学贷款代偿,购房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九、填报第二志愿能录取吗?

我院在个别专业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二志愿考生。根据往年经验,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即可完成招生计划(除极少数退档可能产生空缺),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落榜,建议考生一志愿填报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