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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演艺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858 收藏
福建省/艺术类/民办/福建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568K

  一、学院介绍: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综合艺术学院。

  学院坐落在闻名遐迩的艺术之岛——厦门鼓浪屿(目前正在筹建位于厦门的新校舍)。鼓浪屿是一个钟灵毓秀、充满艺术灵感的圣地,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艺术气息浓厚,素有“钢琴之岛”的美称。学院的两万平方米的教学用房及三千多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散落于岛上各方,与岛上的万国建筑相映成趣,这不仅为鼓浪屿的艺术内涵增色,同时也为新型艺术学子营造了极好的艺术氛围和学习环境。

  学院以其全新的教学理念,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设施、自然优美的校园环境,搭建宽口径、厚基础的平台;学院以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知识全面的复合型两栖、多栖演艺人才为办学宗旨,着力全面开发具有艺术感觉的青少年的潜质,强调艺术实践与专业理论相结合,为新世纪培育新型的演艺人才。

  学院以全新教育理念,设置了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编导、艺术设计和公共事务管理六大专业。2007年在全国招收三年制高职高专艺术类(文)和文史类考生共370名。学院代码:13767

  一.培养目标: 以一种专业为主,兼学其他专业的双栖、多栖演艺人才。

  二.招生对象、报考、录取:

  1. 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2.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艺术类(文)的考生还需参加艺术专业统考或加试。

  3.凡达到规定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依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毕业:

  学习期满,品德行为规范,完成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四.招生人数:

类 别
代 码
类别
招生
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学 费
(学年)
艺术类
(文)
舞 蹈 表 演
舞蹈表演
670203
统招
高 职
三年
70
12000
1.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按一学年计算,不含寒暑假.住宿费空调房另加300元/5个月);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4.保险费40元/学年(自愿参加);
5.军训费100元;
6.练功服40-150元(舞蹈专业150元/人,其他专业40元/人,多退少补)。
艺术管理
音 乐 表 演
声乐表演
670202
126
器乐表演
MIDI音乐制作
音乐剧表演
艺术管理
影 视 表 演
戏剧影视表演
670205
84
播音与主持人
艺术管理
舞蹈编导
670207
20
戏剧影视编导
音乐剧编导
艺 术 设 计
舞台美术设计
670101
50
10000
装潢艺术设计
动漫
艺术管理
文史类
公共事务管理
艺术管理(制片人、经纪人、制作人)
650201
20
12000

  五.联络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福建路32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2 网址:http://www.xmyanyi.com E-mail: zsb@xmyanyi.com

  电话:(0592)2570185、2570886、2570206。 传真:(0592)257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