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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300 收藏
中央部委硕士点
辽宁省/民族类/公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排名: 第390名
综合指数: 59.72
热度:20246K

  一、院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

  2. 国际代码:12026

  3. 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 学校地址:学校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有两个校区:(1)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2)金石滩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二、2010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

  1. 2010年招生计划

  2010年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包括港澳台)招收学生4040人。其中本科生38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2.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少数民族预科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直接升入本科学习。

  (2)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含110分)以上,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我校录取时口语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当地招生部门要求为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主要课程用英语组织教学,只招收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含110分)以上。

  (4)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3.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规则

  1. 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我校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2. 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我校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3. 为保证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数量达到总录取人数的60%以上,我校在部分地区有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例要求,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同等条件下,我校实行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原则。

  5.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①文理兼招,文理科考生统一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②辽宁省考生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辽宁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其它省区考生按大连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区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且获得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或获得辽宁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考生录取结果通知及考生查询方式

  1. 我校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3. 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新生复查办法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舞弊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该考生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六、我校奖学金种类

  为了鼓励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金额:4000~500元/人。

  为了鼓励在校优秀学生,国家和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 综合奖学金:4000~700元/人.年

  4. 单项奖学金:2000~500元/人.年

  5. 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

  6. 社会资助奖学金:2000~1000元/人

  七、学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大连民族学院2010年新生学费标准如下表:

学费金额 学院 专业名称
3200元/生.年 文法学院 汉语言文学
预科部 少数民族预科
4000元/生.年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会计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文法学院 法学、行政管理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4200元/生.年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机电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文法学院 新闻学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
4800元/生.年 机电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日语、朝鲜语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10000元/生.年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动画

  八、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情况

  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指导性学制四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民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学士学位。

  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已连续九年保持在90%以上。

  九、2010级学生校区安排

学院 专业名称 校区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
在校期间均在金石滩校区。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在校期间第一年和第二年在金石滩校区,第三年至毕业在开发区校区。
机电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在校期间第一年在金石滩校区,第二年至毕业在开发区校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日语、朝鲜语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
文法学院 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行政管理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子技术科学
预科部 少数民族预科 预科期间在金石滩校区,升入本科后按照大连民族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安排校区就读。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袁老师 祁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56067 0411—87614119(传真)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