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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 2017-05-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408 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600名
综合指数: 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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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现有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补助、勤工助学、校内专业奖助学金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其中:乌兰夫奖学金奖励额度最高,标准为10000元/生年,每年20个奖励名额。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每年自治区按一定比例下达我校奖励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范围约占在校学生的3%,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占在校学生的30%,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对自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学生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特殊补助根据贫困情况资助标准在2000-5000元/生年范围内确定。同时采取设立校内奖助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