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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96 收藏
原航天航空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辽宁省/理工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203名
综合指数: 62.70
热度:17467K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北方软件学院专升本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机器翻译方向)在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办学。

  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学校占地总面积10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1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25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7.8万册,数字资源量16512GB。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语专业及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防生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主要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招生有性别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飞行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空乘类专业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6;国防生专业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8:1;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5:8;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经济学 经济学
2 020104 金融学 4年 经济学 经济学
3 050201 英语 4年 文学 文学
4 050207 日语 4年 文学 文学
5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文学
6 050404 绘画 4年 文学 文学
7 050408 艺术设计(产品造型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8 05040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9 050408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0 050408 艺术设计(文化产品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1 050408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2 050418 动画 4年 文学 文学
1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理学 理学
14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年 理学 理学
15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16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17 080215S 功能材料 4年 工学 工学
18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年 工学 工学
19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0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1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2 080302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焊接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3 080303 工业设计 4年 工学 工学
24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工学 工学
25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运载器综合测试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6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7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工程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8 080512S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9 080602 自动化 4年 工学 工学
30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1 080604 通信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2 080604 通信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33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34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5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6 081001 环境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7 081002 安全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8 081002 安全工程(安全防范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9 081002 安全工程(航空安全检查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40 081201 交通运输 4年 工学 工学
41 081204 飞行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42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4年 文学 文学
43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44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5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46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空间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7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8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49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50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51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钣金与模具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52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53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54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55 081701 工程力学 4年 工学 工学
56 082102 消防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57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8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9 110103 工业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0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61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62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63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64 020107W 保险 4年 工学 工学
65 080306W 车辆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6 080307W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7 080613W 网络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8 080623W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文学 文学
69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70 110206 旅游管理 2年专升本 管理学 管理学
71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 2年专升本 工学 工学
72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专升本 工学 工学
73 050201 英语(机器翻译方向)* 2年专升本 文学 文学
74 670201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3年
75 520503 空中乘务 3年

  注:标*的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

  理工类、文史类专业:3800--4800元/生.年。

  (2)艺术类本科专业:9500-10000元/生.年。

  (3)空乘类专业:9000元/生.年。

  (4)专升本学费:

  旅游管理专业(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办学):3800元/生.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英语(机器翻译方向)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12700元/生.年。

  (5)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

  (注:上述各类收费,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严格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北方软件学院的专业实行学年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年制管理办法计算学费。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先办理“绿色通道”入学,然后与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特优生可获得荣誉证书、5000元/年奖学金等奖励政策。综合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共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比例不限;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800元/年,比例为7%;三等奖学金500元/年,比例为20%。我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100-300元/年不等,比例为10%。此外,我校还设有南方航空公司“南航‘十分’关爱助学金”(最高金额5000元), “实德奖学金”(最高金额3000元)等企业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120%的比例提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校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校志愿。

  由于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专业就业方面的限制,请色盲、色弱考生谨慎报考。

  鉴于用人单位普遍对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形象要求,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口齿清晰”的考生报考该专业。

  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需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Ⅲ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心理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各系统、器官功能正常,无急性或慢性疾病;双眼视功能正常,无色弱、色盲、夜盲,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C 字表0.7以上(含0.7)或E字表0.9以上(含0.9)。身体条件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学生,就业时有可能受到限制。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建议想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自行到相关医院做体格检查。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检查鉴定规范》)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如各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将依次安排其所报的其它专业,如仍不能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空额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不服从又无法满足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一本批次录取时,对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理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专业志愿相同时,原则上依次按考生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文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专业志愿相同时,原则上依次按考生的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各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我校交通运输专业培养目标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等各级航行管制及飞行签派、飞行情报工作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具体体检要求请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二点。考生须在第二批次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培养飞行人才的专业。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具体体检标准请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二点。考生须在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并在民航总局确定的高考分数录取控制线以上且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的国防生的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干部。

  对报考国防生的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结束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审查表》。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产品造型方向、展示设计方向、文化产品设计方向、平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广告学专业、绘画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类加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以上专业(除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以外),仅需取得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科专业: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该专业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湖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类加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湖南省考生需取得面试合格证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该专业面向河北省、山东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类加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河北省考生需取得面试合格证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以上专业安排办法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五点第一项。

  (注:如按上述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名额未满时,经学校研究后,将按5分一档规范降分录取。)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传真:024-89724222

  Email:zsb@sau.edu.cn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