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专业类别 |
音乐学院 |
四年 |
音乐表演 |
民族、美声唱法 |
16000 |
音乐表演类 |
流行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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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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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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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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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舞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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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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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学院 |
表演 |
影视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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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 |
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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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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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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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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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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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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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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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学院 |
动画 |
美术与设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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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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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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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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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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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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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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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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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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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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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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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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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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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
书法学 |
书法学(毛笔)类 |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专业类别 |
经济管理学院 |
四年 |
市场营销 |
12000 |
普通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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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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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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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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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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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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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
民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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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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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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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院 |
广播电视工程 |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专业类别 |
音乐学院 |
三年 |
音乐表演 |
民族、美声唱法 |
14000 |
音乐表演类 |
流行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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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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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舞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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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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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院 |
播音与主持 |
播音与主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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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技术 |
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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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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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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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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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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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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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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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设计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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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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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摄影摄像技术 |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专业类别 |
经济管理学院 |
三年 |
金融管理 |
10000 |
普通类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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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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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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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策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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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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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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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学院 |
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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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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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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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学院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14000 |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