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流程
时间: 2018-04-13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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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正在着手办理山东省生源地贷款,目前青岛籍学生已经可以办理,省内其它16地市的学生,待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安排生源地贷款事宜。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学生必须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系部审核:各系部助学贷款审核小组对提出贷款申请学生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
3、系内公示:各系确定本系申请贷款学生,并将名单公示五天;
4、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进一步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相关资料;
5、学生填表:学院为审批合格的贷款学生出具学习证明,组织学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保证合同等相关资料并盖章;
6、信用社审查:经办信用社受理申请,对贷款学生进行贷款审查;
7、签订合同:经办信用社与贷款学生、保证人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并办理划款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