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7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扩招工作的组织实施。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高职扩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条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1个,计划100人,制定具体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第十一条我校扩招专业只招收B类和C类考生,录取考生学习形式为弹性学制,学校不提供宿舍。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其中集中在校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40%,最长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报考考生须知》有关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16-18日,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必须详尽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我校高职扩招政策。
第十三条参加了我校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均须在2021年9月27日到协和江南医院(原武汉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要求详见https://zjc.wru.edu.cn上发布的体检公告),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
第十四条9月25日8:30-16:00,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查看考试安排和考试地点,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备案。考生9月26日按准考证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此次高职扩招B类和C类考生均采取“职业测试”考试模式,本次高职扩招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专业名称 |
职业测试内容 |
现代物流管理 |
心理测试+职业倾向测试 |
第十六条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测试成绩×2;职业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100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职业倾向测试成绩计满分,心理测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倾向测试成绩排序,若职业倾向测试成绩也相同,按心理测试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10月5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现代物流管理 |
5000元/生˙年 |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66,51168650。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1168665,027-51168666
学校网址:http://www.wr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jc.wru.edu.cn
电子邮箱: 20070021@wru.edu.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