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3、【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4、【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内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40名,实行等额评审。 5、【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20%。 6、【学校奖学金】 (1)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600元/每学期、二等奖学金400元/每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每学期。农林专业包括: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园林、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医学、动物药学、畜牧兽医、现代农业等10个专业。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0%、三等奖学金不超过20%。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600元/每学期;二等奖学金400元/每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每学期。 7、【社会团体及企业奖助学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