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2015年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对口招生简章
为实施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唱响黄梅戏,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培养黄梅戏专门人才,进一步推动黄梅戏事业的发展,安庆师范学院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2015年继续对口招生。特制订2015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安庆师范学院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拟对口招收2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的戏曲表演专业(含器乐、舞蹈、民族声乐等相关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戏曲表演专业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省内各级艺术团体从事戏曲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具有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
三、培养方式
(一)根据黄梅戏表演人才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 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三)对口招生学生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四、报名
(一)信息采集:报考安庆师范学院表演专业的考生本人于2014年12月7-8到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北520办公室报名,参加“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采集”,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确认:考生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月9日—1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8:00至17:00到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教学楼D101教室进行现场确认,接受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13日(星期五)9:00—17:00,地点:龙山校区教学楼D101教室。
(四)资格审查通过者,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缴纳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20元、专业课报名考试费190元。
五、文化课考试
(一)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考试内容请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由学校组织命题。
(二)考试安排:3月14日(星期六)8:30—11:30。考试地点: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
六、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内容:报考黄梅戏舞台表演专项的考试科目为演唱、念白、形体组合、基本功、舞台表演等五项,总分为300分。报考戏曲器乐表演专项的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乐理、摹唱、戏曲器乐表演专业素质测试等五项,总分为300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安庆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考试纲要》http://zsw.aqtc.edu.cn/ 。
(二)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3月14日(星期六)14:00开始。考试地点:龙山校区音乐厅。
七、查分
(一)考生可于3月19日(如有调整,请关注安庆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通知)登录安庆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于3月20日前将查分申请传真至安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由安庆师范学院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以安庆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通知为准)。
八、录取
(一)安庆师范学院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最低资格线不得低于18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最低资格线,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数学成绩仍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为0分)。
(二)安庆师范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后,于4月1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九、鼓励政策
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经安庆师范学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十、招生考试纪律
(一)招生考试严格遵守国家招生考试纪律。
(二)纪检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公平、公正。
(三)禁止本校人员以任何名义开设与对口招生考试有关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涉足安庆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四)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咨询电话:安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0556-5300117
学校网址:http://www.aq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aqtc.edu.cn
备注:最终以教育厅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