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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cqwu.edu.cn/ http://zb.cqwu.edu.cn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庆文理学院考点公告

时间: 2020-12-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388 收藏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庆文理学院考点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重庆市冬春季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考点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渝康码”,“渝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考。如“渝康码”显示为非绿色,考生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在入校时向本考点提供考前7天(即12月19日-25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单方可参考。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状况,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提前与我校联系,现场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四)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未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适当间隔,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酒精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五)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渝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来渝省外考生避免经过中高风险区。

        (六)考试期间考生在校园内、考场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请考生自行配备足够口罩。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并听从安排。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点要求有序错峰离场,保持距离,不扎堆、不驻留,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八)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对违反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二、考试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校外车辆及考试陪同人员进入校园,不允许考生入校提前查看考场,考场教室分布见附件1,务必做好出行规划并提前到达。

        (一)考场分布和校门开放 

        我校考点所有考场设在红河校区A区知津楼

        仅限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1号门出入(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红河校区A区西门)。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08:30—11:30;14:00-17:00)

        2020年12月27日(08:30—11:30;14:00-17:00)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自行打印)、“渝康码”由红河校区A区1号门体温检测后入校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赴考路线,合理安排时间并提早出行,避免路上拥堵,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2.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有明确要求外,考试必须使用由考点统一为考生配备的标准文具,请勿携带自备文具入场。

        3.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或带有通信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本考点对考生私人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请考生勿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考场。

        4.本考点条件有限,有作图科目考生请听从考点安排到指定作图考场考试。

        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诚信考试,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最高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6.考试期间,非考务人员严禁进入考试区域,严禁在考试区域周边从事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

         三、联系方式

        1.考点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A区招生就业处305室

        2.考点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3.网址:http://zb.cqwu.edu.cn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重庆文理学院考点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考点考场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