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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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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88221619,029-88221907

官方网址:http://www.xawl.edu.cn/ http://zsjyc.xawl.edu.cn/

西安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3-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22 收藏
 

西安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22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先后由西安大学、西安师范专科学校、西安教育学院、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和西安师范学校合并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3年设立的陕西师范学堂。学校秉承关中书院“躬行实践、经世致用、敦本尚实、笃行践履”的内涵,结合国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凝练形成“重德、笃学、躬行、崇高”的校训。学校确立了“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办学定位,“师范做优、文史做强、工管做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培养为西安城市建设与发展服务、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陕西省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单位,2014年成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工作站设站单位,现设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示范工作站。2016年成为西安市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高校,2018年获批为“省级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连续九年荣获西安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学校有高新、太白和关中书院三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纸质图书资料160万余册,电子图书资料130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11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600余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300余人;柔性引进各类人才共41人,其中外聘两院院士3人,学科首席专家12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19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6人,省级师德标兵3人,省级师德示范团队1个,省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15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3000人,设有14个二级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关中书院。4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师范教育、文化旅游、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化工、经营管理6个专业群。目前有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市级工程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市级一流学科、13个市级一流专业;32门省级精品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省级一流课程等高层次课程。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276项,其他政府项目563项,横向项目606项,30万以上横向项目72项,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累计科研经费2亿余元;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149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12部;获批国家专利22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2项。

近年来,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提升,招生位次大幅度提高,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截止目前,学校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共计培养研究生500余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立项省级368项,国家级136项,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900余项,其中2019年学科竞赛排名位列全国高校第333位。在第13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有16支参赛队伍进入国赛,共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12项,获奖数量位于省内高校前三、同类院校第一。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如外交部原副部长符浩、清华大学教授魏杰、北京大学教授窦尔翔、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康震、著名摄影家柏雨果、全国模范教师高雅锦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授予学位/门类

学制

思想政治教育

10

法学

二年

学前教育

10

教育学

二年

汉语言文学

10

文学

二年

英语

10

文学

二年

应用化学

10

理学

二年

软件工程

10

工学

二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

工学

二年

环境生态工程

10

工学

二年

会计学

10

管理学

二年

戏剧影视文学

10

艺术学

二年

三、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以及20212020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注册;

3.在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达到优秀等次,不得有考试不及格等现象。

4.每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5.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西安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xawl.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202272517:00前发送至招生办指定邮箱,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9-88221907

招生邮箱:xawlzsb@163.com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6.本人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清晰扫描,并统一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打包,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考核程序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并于2022731日前在西安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2.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后,将扫描发送至招生办指定邮箱。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3.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于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4.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88221907  88221619

招生邮箱:xawlzsb@163.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b.xawl.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

学校邮编:7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