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考生须知(宜宾学院考点)
(一)宜宾学院临港校区公交线路
(1)宜宾智轨公交车:可在宜宾高铁西站乘坐到达我校临港校区;
(2)17路公共汽车:可在宜宾高铁西站乘坐到达我校临港校区;
(3)宜宾西门客运站、宜宾火车站可乘坐5路公交车到地中海蓝湾站,再换乘17路到达我校临港校区;
(4)高客站乘坐40路公交车到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学区站转17路到达我校临港校区。
(5)大观楼可乘坐27路公交车到达我校临港校区
(二)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节选)
网上打印《专业准考证》并下载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
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2月13日至18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考生本人“练耳及乐理”等笔试科目准考证;参加“器乐曲创作”、“歌曲创作”、“中外音乐常识”、“和声知识”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5日至专业考试结束打印考生本人准考证;其余考生于2022年12月26日至考试结束,打印考生本人的面试科目准考证。同时下载专业考试有关资料,敬请认真阅读。
专业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练耳及乐理”笔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生于2022年12月17日16:30—18:00熟悉“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点位置,2022年12月18日正式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2.考试地点: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眉山、乐山、资阳、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攀枝花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考试;南充、广安、遂宁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考试;宜宾、自贡、内江、泸州的考生必须在宜宾考点参加考试;绵阳、德阳、广元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考试;达州、巴中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责任自负。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成都考点 |
四川音乐学院(武侯校区,成都市新生路6号;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
(028)85430270 (028)85430022 |
南充考点 |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
(0817)2568373 (0817)2568301 |
宜宾考点 |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5号 ) |
(0831)3545029 (0831)3530929 |
绵阳考点 |
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
(0816)2200001 (0816)2202650 |
达州考点 |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0818)2790101 (0818)2790027 |
(二)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考试时考生须持有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及健康情况承诺书。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进行处理,取消当场考试科目成绩。
2.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店购买)、橡皮擦、刨笔刀[温馨提示:音乐学(理论)专业的“中外音乐常识”科目考试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填涂答题,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录音艺术专业“歌曲创作”科目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歌曲创作”、“器乐曲创作”科目,考生使用2B铅笔答题,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
3.笔试科目在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4.“练耳及乐理”考试实行客观题笔试,共分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乐理”,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第二部分为“练耳(听力测试)”。“乐理”考试时间结束,随即统一播放“练耳(听力测试)试题”(因听力测试音响播放结束,考生只有两分钟时间整理答题卡,请考生将乐理试题和练耳听力测试试题所选答案直接涂写在答题卡对应位置,答在试卷上视为无效。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
5.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查询:2023年1月31日下午,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eea.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二)成绩复核: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一律于2023年2月2日9:00起至3日17:00止,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办理成绩复核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三、违规违纪处理
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严禁携带各种电子设备(如MP3、MP4、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通讯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等)进入考场,违者将取消其报名参加的专业考试和普通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凡在省级统考中组织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传接考试试题或答案、使用伪造证件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还将同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如果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考试地点及时间(包含适当提前或延后考试时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提前向社会公告。
2.个别专业考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须调整,则以考务办公室临时通知为准。请考生特别注意考务办公室的通知。
3.考生在考前熟悉考场时请了解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场所。
4.因专业考试期间人员和车辆流动量大,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财物安全和交通安全。
▲敬告考生: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通过正规官方渠道了解考试招生信息,不要轻信助考机构和注意分辨虚假宣传,以免你的权益受到损害。若因轻信虚假宣传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前14天的公告
(三)四川省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笔试科目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提前30分钟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并落座后,将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放在考桌右上角的座位号旁,交监考员检查。同时,考生上交《健康情况承诺书》并在笔试科目签到表上签名。除2B铅笔、钢笔、墨水、橡皮擦等考试必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二、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视唱练耳及乐理 ”科目的“练耳及乐理”笔试,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生耽误的时间,不得要求延长。
三、考生在得到试卷(含答题卷、答题卡,下同)后,首先核对试卷是否是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卷有无字迹不清或试卷有无破损。无误后,将自己的姓名、考号、科目等准确、工整地填写在试卷(卡)规定的栏内,不得在试卷规定的栏外(包括答题过程中)填写自己的名字、考号或作记号。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作答。
四、答题卷(卡)上文字部分考生只能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答题卡的填涂部分使用2B铅笔),字迹要清楚,“练耳及乐理”要求考生直接将答案涂写在答题卷(卡)上,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无效,责任自负。考生在试卷(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卷(卡)上做任何标记。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字迹模糊、试卷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不再返回考场。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七、考试终了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笔,将答题卷(卡)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收卷,经监考员逐一检查后才能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撕下试卷、答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中的部分带走,否则将作违纪处理。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或高声喧哗。
八、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具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如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考场分布示意图(含应急疏散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