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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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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31-3530929,0831-3545029,0831-3553172

官方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http://zsw.yibinu.edu.cn/

宜宾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24 收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21年宜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00名,学制两年;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位授予门类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社会工作

030302

法学

50

3700

工商管理

120201

管理学

50

3700

体育教育

040201

教育学

50

3700

财务管理

120204

管理学

50

3700

行政管理

120402

管理学

50

370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艺术学

50

6000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宜宾学院学士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以及宜宾学院2020届、2019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在本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中,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社会工作专业。

工商管理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工商管理专业。

体育教育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体育教育专业。

财务管理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财务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行政管理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20日中午12:00前。

3.提交材料

请在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提交相应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宜宾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上传上述表格和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第一学士学位证扫描件(或照片)

将以上材料发送至ybxyzsk@yibinu.edu.cn邮箱。

4.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和测试。

5.测试时间和方式

1)专业考核、测试在资格审核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社会工作、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测试方式为专业面试;报考体育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测试方式为专业考核和面试。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6.录取方法

1)学校对专业考核合格、参加测试的考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发给录取通知书。

2)录取人数未达到20人的,该专业不予单独开班(可调剂相关专业)。

7.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75日后登录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其它事项

1)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宜宾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其它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宜宾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联系电话: 0831-3545029(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