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新雨等439位学生拟转专业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等要求,依据我校《郑州财经学院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院发〔2022〕6号)转专业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招生办和学生处审核,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陈新雨等439位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拨打举报电话0371-86650008。
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附件:转专业学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