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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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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7-2875361,0557-2871081,0557-3685022

官方网址:http://www.ahszu.edu.cn/ http://www.ahszu.edu.cn/zs/

宿州学院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354 收藏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学费

(元/年)

备注

网络工程

4年

55

信息技术类

4900


旅游管理

4年

100

旅游服务类

4600


学前教育

4年

60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

5060

师范类

休闲体育

4年

40

体育与健身类

4900


表演

4年

15

文化艺术类

8000

泗州戏方向

其中,休闲体育专业按运动专项进行招生,各专项计划及要求如下:

运动专项

计划数

备注

篮球

0-4


足球(不含守门员)

0-5


排球

0-3


武术套路

0-8

自备器材

技巧

0-8

自备器材

田径(田赛)

0-2

自带专用跑鞋

田径(径赛)

0-3

自带专用跑鞋

健美操(竞技健美操)

0-5

自带音乐(U盘存储)

摔跤(国际式摔跤)

0-2

自备器材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报考我校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请务必仔细对照本章程中的招生专业和所包含的运动专项,认真仔细正确填报专业,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请考生提前准备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4月6日—4月10日16:00前将下列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jpg格式)按清单顺序逐一上传至“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同步进行中职学籍资格审核。

1.考生身份证(人面像、国徽像在同一张纸上);

2. 《宿州学院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模板见附件2),毕业学校须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毕业学校须审核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还须再提供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

4.符合加分、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同步提交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5.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还须填报运动专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运动专项,一经确认,不得变更,运动专项测试时按照选考科目进行测试。

以上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的登录方式: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对口招生”(http://211.86.128.198/dkb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即可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登录系统的方式相同。初始登录密码可更改,更改后请妥善保管。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 报名考试费12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4月12日—4月13日,登录“考试管理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其它时间不接受考生缴费。报名成功而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2. 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5月4日—5月5日,考生登录“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文化素质部分和职业技能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满分450分(专业理论200分、技能测试2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

文化素质考试达到当年省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3年修订版)执行。

各招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如下:

1.网络工程:《计算机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的项目一(中英文录入)、项目二(操作系统管理)、项目三(文字处理)、项目四(电子表格)、项目五(Python结构化程序设计调试)、项目七(Python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调试)

2.旅游管理:《旅游服务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的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八(导游景点讲解)

3.学前教育:讲演儿童故事、钢琴弹唱、自选舞蹈作品表演、命题儿童画,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8

4.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包括唱念测试、形体测试、剧目测试,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9,得分27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休闲体育: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见《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考试纲要》,专项素质180分及以上、专项技能100分及以上、总成绩28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2023年4月22日

上午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专业理论

2023年5月6日

上午9:00—11:30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考场信息见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

2023年5月6日

上午9:00开始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考场信息见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备注:(1)技能测试因专业不同,其考试方式和安排也不同,故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招生网(或准考证),请考生务必牢记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参加考试。

(2)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时除需出示准考证外,还需提交《考生体检表》(模板见附件6)、《宿州学院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安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7)(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体检时间为考前一个月内)。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 5月10日发布职业技能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 5月11日16:00前在“考试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网络工程、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素质不低于180分;专业理论不低于120分;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专业理论、技能测试、文化素质。

2.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

文化素质不低于180分;职业技能测试不低于27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

3.休闲体育专业

文化素质达到安徽省教育厅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职业技能测试280分及以上(其中专项素质不低于180分、专项技能不低于10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专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3+职业技能×0.7。考生综合成绩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总分、专项技能、专项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专项技能免测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视为满分,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比赛层次、获奖名次(全国运动会1至8名,全国学生运动会1至8名,安徽省运动会1至3名,安徽省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第1名)依次进行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达不到招生计划的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录取名额:149-140%时,按招生计划数的90%分配录取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的按招生计划的50%分配录取名额。如果某一专项未录满,余下计划将划入所有专项剩余合格生源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总分、专项技能、专项素质、文化素质,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上述规定在计算比例和录取名额时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二)计划调整规则

专业间计划不做调剂。

(三)录取

5月12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一)网络工程、旅游管理、学前教育、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

1.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文化素质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审核通过且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 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上述加分、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均简称《申请表》),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和《申请表》交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4月10日16: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

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4月16日上午9:00,携带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教育园区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报到、参加面试考核。4月18日,公示面试考核结果。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

(二)休闲体育专业

1. 近3年在省运会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省锦标赛获第1名或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的比赛项目中获全国前8名的考生均可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考试,该项测试成绩视为满分。

2.取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前8名的考生可直接免试录取。

符合上述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3年对口招生休闲体育专业免专业课考试申请表》或《宿州学院2023年对口招生休闲体育专业免试录取申请表》(见附件5、6,以下均简称“申请表”),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和《申请表》交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省体育局竞体处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4月10日16: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将《申请表》、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结束后予以公示。

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或免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宿州学院招生网(http://www.ahszu.edu.cn/zs/)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168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宿州学院负责解释。

(六)章程中附件1-附件9详见我校招生网。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7-2875361、2875360

(二)学校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zs/

(三)电子邮箱:szxyzjc@ah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