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学校综合测试,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共有149位考生入围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最低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建筑学专业综合测试入围考生最高分93.75分,最低分53.25分,平均分75.84分;工业设计专业入围考生综合测试最高分97.75分,最低分64.5分,平均分78.29分。考生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现将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就办,电话:0574-87616666;纪委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附件1: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建筑学专业入围考生公示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附件2: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业设计专业入围考生公示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