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坐落于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是全国重点工科院校,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5名,各专业招生指标见专业目录。
二、招生对象
A 军队在职干部; B 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C 国防生; D 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 身高:男生不低于162cm,女生不低于160cm;
2. 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
3. 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三)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须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经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同意报考。不限报考专业。
(2)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政治部审批同意报考。可报考工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2开头)。
(3)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批同意报考。可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2开头)。
(4)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高校统招一批次录取,理工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 境外学校学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同意报考,限报考工学专业,且与本科 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考生按网上公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报编号到所选的报名点(应选择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A考生须将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B考生须将所在院校政治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C考生须 将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D考生须将学生工作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一周内EMS到我院研招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 要求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初试
1. 准考证:2016年12月19日-26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7日-28日。
以上报名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2016年4月份(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2. 复试包括以下科目:
(1)报考资格审查、(2)体检、(3)政审、(4)专业笔试、(5)专业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体能测试
以上复试科目的具体要求届时查阅研招网我院研招办发布的信息。
3.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仅限军队在职干部),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 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它复试科目成绩将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四)录取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区分考生类别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一般于6月份完成。
五、推荐免试申请
学院面向地方重点高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接收对象
C 国防生; D 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 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2. 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申请流程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 9月26日29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 9月30日,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 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1)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5)所在高校的推荐免初试证明材料;
(6)高校的公示名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
(7)拟入伍考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省高招办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见)一份;
(8)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9)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4. 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5. 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四)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1月份)和复试(4月份)。六月份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
(三)体检不合格的。
七、有关说明
(一)根据总部政策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和军事硕士)面向A、B、C类考生招生,除军事硕士允许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外,军校应届 生和国防生可报考工程硕士(光学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兵器工程和车辆工程),毕业颁发双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具 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军事学和军事硕士的在职干部,要求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且为正连职(含)以上。
(三)招收研究生全部为计划内,在读期间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军队干部待遇。除A类考生为定向生外,B、C、D类考生为非定向生。
(四)国防生和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入学考试)或分配参加工作。
(五)招生简章中学科专业名称标注﹡的,说明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六)国防生指标占招生计划45%、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指标占12%。
(七)招生简章中初试科目代码4开头、7开头、8开头的为自命题科目。
(八)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请查阅研招网院校信息栏。
(九)考生报考条件及招收政策如有变化或调整,以教育部和总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研招办将及时在研招网和中国军网公告,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