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方案
济 宁 医 学 院
2018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3+4”对口贯通分阶段培养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9号)文件要求,经与对口职业院校共同研究协商,就“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转段工作领导小组
济宁医学院与曲阜中医药学校成立转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协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转段工作。
组 长:白 波
副组长:崔 文 徐思生
成 员:陈 廷 孔令俭 王慧云
领导小组下设转段测试录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宁医学院教务处,主要负责转段测试和转段录取工作方案的实施。
二、转段综合测试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测试内容及方式。转段综合测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其中,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知识以对口两校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采用笔试测试的方式;专业基本技能采取现场实操测试,实操测试由职业院校全程录像,并存档。
(二)测试科目与分值。中职学生综合测试文化基础知识部分为我省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值320分;专业基础知识分值200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分值230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750分。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暂定2018年1月底,共2天,首日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次日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考虑考生人数及教务组织等环节,测试地点安排在曲阜中医药学校。
(四)命题及印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试题由济宁医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命题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为2门专业综合课,每门专业综合课包含2门专业课,每门专业课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门专业课成绩之和/2(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济宁医学院拟定3套试卷,每套试卷含A、B两份试卷及标准答案。测试前5天,由教务处会同监察室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卷进行印制。试卷印制完成后立即密封。具体测试课程,考前一个月向考生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由济宁医学院拟定1项技能测试项目,考试前一周向考生公布。
(五)测试。对口二级学院和职业院校分别提供6名教师名单,考前分别随机选定3名,其中本科院校的2名教师和1名职业院校的教师担任专业技能测试评委,其他3位教师负责专业基础知识监考。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评阅的形式进行,考生考试顺序采取考前抽签的方式产生,考生进入考场后随机抽取一题进行考试。取3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准备当日考试的考生均应候考,考试完成后即可离开,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的考生均不予补考。
(六)阅卷。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试卷封存,由济宁医学院组织人员封闭管理、集中阅卷并统计分数,阅卷、统分后需交叉核验。原始成绩一式两份,由阅卷人员和统分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阅卷统分。
(七)成绩上报。转段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免试政策。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参加春季高考报名后,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职业院校要在综合测试前,将获奖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审核确认,并分别报送本科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作为免于相关测试的依据。
三、转段录取原则及合格标准
(一)录取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
1.过程考核合格;
2.文化基础知识达到合格标准;
3.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
(二)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山东省统一设定,以山东省公布的标准为准。
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标准为总成绩的60%,即2门专业综合课成绩合计不低于120分。
专业基本技能的合格标准为满分分值的60%,即专业基本技能分数不低于138分。
(三)录取规则。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省教育厅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文化基础知识单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监督措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对录取结果,对口院校双方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济宁医学院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入学报到及复查。经转段测试录取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要求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按规定报到且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四、上述内容若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之处,或上级调整了相关规定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方案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