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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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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官方电话: 0756-3620011,0756-3620022,0756-3620033,0756-3620044

官方网址:https://uic.edu.cn/ https://admission.uic.edu.cn/

2024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时间: 2024-03-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56 收藏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一所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自 2005 年成立以来一直得到珠海市政府及人民的大力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与UIC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UIC打造成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回报珠海市政府和人民对 UIC 的肯定与支持,特对 2024 年报考并就读我校的珠海籍考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在珠海市报名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截至2024年8月31日户籍已在珠海市落户满三年的珠海籍考生;

2、2024年在广东省高考填报志愿系统的提前批综合评价或普通本科批次填报我校。

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具备我校学费减免的申请资格。


二、学费减免标准

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被我校2024年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享受我校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政策,为当年学费减免2万元人民币。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原则上为期四年。

如学生录取成绩优异,可获得学校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24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与学校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不可兼得。

经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获得2024年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的学生,在校期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评审程序

凡具备我校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需在2024年广东高考填报志愿系统的提前批综合评价或普通本科批次填报我校,录取并在新生开学后主动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作学费减免申请、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截止日期:每年的9月中旬之前(具体日期由招生办公室另行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登记后,初步形成学费减免资格名单,上报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最终确认学费减免名单。待学校评定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安排发放。减免政策从2024-2025学年开始执行,减免的学费额度发放至学生缴交学费的个人银行卡账号内。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择优录取。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标准对学费减免获得者进行评定。


四、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学费减免金额在新生缴交原定学杂费、入学报到通过审核登记及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后,由财务处安排发放;

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学费减免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次学年方可获学费减免续得资格。后续学年的学费减免,由学生事务处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复核流程,提交名单予财务处安排发放,减免的学费额度会在每年9月底前发放至学生缴交学费的个人银行卡账号内;

3、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学费减免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

度享受学费减免的总金额;

4、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的学费减免额度;复学后,按照休学前行为规范考核情况减免相应的学费金额;

5、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学费减免的续得资格;

6、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年限为四年。


五、本实施细则经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 2024 级广东省录取的珠海籍本科新生。

学校本科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3620055、3620066、3620077、3620088

学校珠海市招生组联系电话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ic.edu.cn/contact.htm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