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你校设置了哪些奖、助学金项目?
时间: 2006-06-1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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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校民族性、综合性特点,设置四项奖学金,奖学金的种类及评定范围:
1)专业奖学金: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均享受三等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按照专业奖学金等级标准评定。一等每人每年奖励1200元,比例为5%;二等每人每年奖励800元,比例为10%;三等每人每年奖励400元,比例为85%。
2)优秀学生奖学金: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新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初进行评定,并补发第一学期的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奖励1600,比例为5%;二等每人每年奖励1000,比例为10%;三等每人每年奖励 600,比例为20%。
3)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学院为单位,文史类和理工类总分第一名的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3000 元/人。
4)专项奖学金:国内外奖学财团以及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金道荣奖学金、峨山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三星奖学金、管理人才奖学金、联易奖学金、在外同胞奖学金、宁海奖学金、由泉奖学金、丹石奖学金、一山奖学金。
2、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3、各类助学金:西部助学金、州慈善总会助学金、我要上大学助学金、晓星助学金、延边大学爱心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助残助学金等。
4、国家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组织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主要是学费贷款。
5、勤工助学:学校通过多种途径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目的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以补充学习、生活费用,顺利完成学业,每人1500-2000元/年。
六、换季补助标准:极特困生:经济困难总数的5%,每人1000元/年;特困生:经济困难总数的10%,每人800元/年;困难生:经济困难总数的85%,每人600元/年。
1)专业奖学金: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均享受三等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按照专业奖学金等级标准评定。一等每人每年奖励1200元,比例为5%;二等每人每年奖励800元,比例为10%;三等每人每年奖励400元,比例为85%。
2)优秀学生奖学金: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新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初进行评定,并补发第一学期的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奖励1600,比例为5%;二等每人每年奖励1000,比例为10%;三等每人每年奖励 600,比例为20%。
3)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学院为单位,文史类和理工类总分第一名的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3000 元/人。
4)专项奖学金:国内外奖学财团以及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金道荣奖学金、峨山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三星奖学金、管理人才奖学金、联易奖学金、在外同胞奖学金、宁海奖学金、由泉奖学金、丹石奖学金、一山奖学金。
2、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3、各类助学金:西部助学金、州慈善总会助学金、我要上大学助学金、晓星助学金、延边大学爱心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助残助学金等。
4、国家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组织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主要是学费贷款。
5、勤工助学:学校通过多种途径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目的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以补充学习、生活费用,顺利完成学业,每人1500-2000元/年。
六、换季补助标准:极特困生:经济困难总数的5%,每人1000元/年;特困生:经济困难总数的10%,每人800元/年;困难生:经济困难总数的85%,每人6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