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4-1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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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一、招生对象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地区等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考生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二、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定招收计划175人(最终以教育部部署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当地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改革省份的要求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0 |
理科试验班 | 15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5 |
机械工程专业 | 14 | 物理类 | 15 |
电子信息类 | 7 | 材料类 | 13 |
纺织类 | 30 | 化学类 | 25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英语 | 4 |
新闻传播学类 | 6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