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4年省内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先后为“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现名。
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戏剧学、工业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五个一级学科。艺术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四个学科门类,125个专业方向。
有艺术学理论、音乐舞蹈学、美术学、工业设计学各专业方向硕士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音乐文学博士生。2013年9月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础。
学院占地1200亩,在校生共计1.3万余人(不含独立学院),固定资产19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有系统的研究机构 “五所一室四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流行乐研究所、录音合成与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艺术研究中心)。四个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钢琴艺术研究院、小提琴艺术研究院)。成立了四川音乐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有正、副教授45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二级教授13人。汇集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员科研队伍。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大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歌唱家范竞马,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其中声乐“金钟奖”金奖三项、银奖三项、铜奖四项,工业设计“红点奖”五项)。科研立项8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一等奖两项,省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4项。各种奖项350项。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学术专著110部。
学院《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在2008年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办学水平优秀学校”。
是国内首所申报艺术大学并经省政府同意已上报国家教育部待批的高等艺术院校。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创新文化发展新理念,发挥优势,乘势而上,力争“四川艺术大学”早日挂牌。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三、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12000 |
五年 |
校本部 (成都市新生路6号) |
音乐表演 |
合唱指挥与乐队指挥 | ||||
钢琴系 |
钢琴、钢琴调律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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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风琴电子 键盘系 |
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 ||||
管弦系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提琴制作、管乐修造 | ||||
民乐系 |
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大提琴、低音提琴) | ||||
现代器乐系 |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 | ||||
声乐系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
歌剧系 |
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舞蹈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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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
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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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传媒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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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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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系 |
音乐剧 | ||||
舞蹈学院 |
舞蹈学 |
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 | |||
舞蹈表演 |
中国舞表演 | ||||
流行音乐学院 |
现代流行舞蹈 |
(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电子音乐系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 |
12000 |
四年 |
校本部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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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 |
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数字插画设计 | |||
数字艺术系 |
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 | ||||
戏剧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
传播艺术系 |
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 |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 | ||||
戏剧影视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
戏剧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 |
(3)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成都美术学院 |
雕塑 |
雕塑 |
12000 |
五年 |
新都校区 |
绘画 |
中国画、油画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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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摄影 |
影视摄影、平面摄影 |
(4)艺术学:设计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成都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码影视设计、网络传播设计、数字游戏设计、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公共艺术 |
现代城市壁画设计、室内装饰陈设设计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
(5)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艺术学理论系 |
艺术史论 |
艺术史论 |
9600 |
四年 |
校本部 |
(6)工学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成都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7)管理学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 |
96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二)专科层次
(1)艺术设计与传媒大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专科部 |
音乐表演 |
钢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音乐舞蹈 |
12000 |
三年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流行音乐学院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 ||||
舞蹈表演 |
现代流行舞蹈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表演 |
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 | |||
主持与播音 |
主持与播音 | ||||
编导 |
影视编导 | ||||
影视动画 |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 | ||||
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
艺术设计 |
装饰绘画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2)公共事业大类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务管理 |
公共艺术管理 |
9600 |
三年 |
新都校区 |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音乐类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对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2013年12月7日下午至12月8日进行专业考试。
(三)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14年1月8日到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00—12:00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于1月9日下午熟悉笔试考场,1月10日至12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考试《准考证》上打印的内容为准),1月13日至22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编导类专业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14年1月7日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00—12:00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10日至1月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1月11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月11日下午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彭吉象、张瑞麟编著《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和声知识10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100分(自选曲目一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4.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两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5.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20分;②乐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6.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1、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试范围: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仅限汉族音乐部分,中国音乐史仅限近现代音乐史部分,西方音乐史仅限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部分]。
7.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3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
8.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③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9.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10.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11.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12.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3.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5.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管乐修造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报考管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管乐修造专业,管乐修造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管乐专业相同。
18.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9.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1.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80%)
(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
(2) 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转位)。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管乐修造、弦乐、打击乐、流行器乐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理论、作曲类”、 “音乐学(音乐教育)”、 “音乐舞蹈”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1):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及“音乐学(音乐教育)”(考试类型1-10)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舞蹈”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1-21)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二)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
22.【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各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三)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3.【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各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 舞蹈类专业
24.【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现代流行舞蹈】各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五)编导类专业
25.【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①编写故事(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美术类专业
26.【成都美术学院:雕塑、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含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数字插画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国际演艺学院:动画(含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摄影;数字艺术系:动画[含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B.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各专业以专业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B.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以高考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各专业以视唱练耳及乐理(二)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2.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音乐类各专业为1:1,其他各类专业为1:1.1。除音乐类各专业外,我院其他各类专业均按大类投档。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广播电视编导、工业设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院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二)“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需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视考生具体情况而定。
(四)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五)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
2、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六)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八)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九)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二)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美术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1月9日至10日;其他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3月13日至3月14日)。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美术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1月15日至17日17:00;其他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3月17日至3月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四)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文化及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五)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