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22-12-1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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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就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英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考生生源地不限,科类不限,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
三、报名及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考生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3)高中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5)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
(6)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3)“高中成绩单”须包含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单(若中学有全校排名的成绩单,则只需复印考生本人所在的一页并做标记)。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
(二)资格初审
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方可确认测试。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后。
(三)测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1日-22日期间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考生确认参加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安排
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测试将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进行设备调试及模拟演练,2月25日进行正式面试,面试平台网址及操作流程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后续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文章朗读、自由问答三部分,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时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
3、面试要求:
(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面试前考生须向面试官展示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宣读诚信面试承诺书。
(2)考生须准备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电脑)。要求电脑配备摄像头、功放和麦克风,配置满足正常上网视频社交使用;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线上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面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建议使用有线网络。面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面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考生使用电脑登录“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远程面试平台”,摄像头需正向面对考生,面试全程开启。面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5)考生面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评委、监考老师、工作人员指挥,考试过程中禁止冒名顶替,不准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图等操作,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否则将以考试违纪论处,并将违纪名单上传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6)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我校将根据考生远程线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资格人选,并根据考生报名时的专业志愿,直接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测试结果可于2023年3月上旬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方可被录取。
2、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语类专业。
3、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4、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23年录取使用。
5、我校盘锦校区2023年暂不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全过程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相关学部(学院)专家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测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221(招生就业处)、84708306(纪检监察机构)
网 址:https://img.zywgk.com/uploads/hctcj/20231124/zs.dlut.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保送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