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1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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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 号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见附件1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 |
九、录取规则 | 见附件2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20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住宿费标准 | 14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7823033、67823034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7822515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iva.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 |
十六、其他须知 |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 2015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环境设计(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动画(动画)、艺术与科技(演出空间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公共艺术、绘画、雕塑 | 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只招理科生。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摄影 |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 按照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编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 | 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只招女生。 |
文化产业管理 | 在普通类专业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 |
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 |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达学校划定的资格线。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