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939(国标);1313(省内);1733(中外合作办学)。校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222006。
第四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14年的江苏省立第八师范,后更名为江苏省海州师范学校。199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江苏省海州师范学校、江苏省连云港师范学校和连云港教育学院三校合并,筹建连云港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并入。
学校现有在校生8180人,设有中文系、数学系、外语系、经济法政系、计算机系、初等教育系、学前教育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等13个系、49个专业。现有教职工567人,教师405人,其中教授29名,副教授166名,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48%;有353人获得在读博士、硕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87%。8人入选省“333”培养工程、13人入选省高校“青蓝工程”、15人入选市“521”工程,1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国家有关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学校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秉承“敬业乐群、师表八荒”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办学追求,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稳步提高。承担省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4项,中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30名、专业带头人33名、教学科研骨干66名;专业建设效果明显,语文教育、初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美术教育等专业先后被评为省特色专业建设点;课程建设力度加大,语文教学论、英语写作、大学体育声乐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小学学科教学论与专业技能训练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省优秀教学团队;旅游管理、生化制药实训基地被评为省实验创新基地。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在省级“专升本”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省高校大学生辩论赛中均取得了优良成绩。近年来,毕业生的实际就业率在95%以上,用人单位的满意率在90%以上。
学校具有优良的校风,多次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诗教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重视科研工作,科研成果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茅。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73项,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20项,出版著作65部,教材76部,公开发表论文3094篇,其中国内外核心期刊772篇,被SCI、EI等收录72篇。
现在,一座崭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国际化、人文化、数字化、园林化的美丽校园已经建成。新校区位于国家4A级风景区花果山脚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新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73亩,建设面积23万平方米。新校区的建成,为把学校办成一所立足连云港、面向农村,服务基础教育的本科师范院校,为全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以当年考试院政策为准) 。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英语类专业的英语分数要求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口语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分数为80分(含80分)以上,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单科分数为72分(含72分)以上。
5.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 的排序方法,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的顺序是:6A、5A…… A,6B、5B……B,C;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相同时,外语类专业依据英语成绩,其它专业取语文、数学投档分的最高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播音与主持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主持与播音艺术方向)的校考成绩,并以我校换发的专业合格证为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4.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6.播音与主持考生录取办法:对文化分达到省控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分相同者,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对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均在我校学习。遵循外方课程体系,主干课程教学使用原版教材,使用双语授课。完成学业的学生将同时获得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合作方学校的专科文凭。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考试,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lygsf.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8-85817768 85831165
E-mail:11939sj@163.com
第二十条 答考生问
问:你校今年招生范围如何,招生总人数是多少?
答:2011年我校面向江苏、广东、陕西等九个省招收四十三个专业普通专科学生2300人,其中江苏2100人,外省200人。
问:你校有哪些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我校助学项目如下:
1.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我校学生享受国家、省、市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达20%以上。(2)学校奖学金:我校设有优秀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5%;二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10%;三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15%。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绿色通道:为了保证考取我校的每一名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对入学报到的特困生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入学手续顺利办理。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帮助学生课余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学费减免: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问:你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我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中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同时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近三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问:你校有什么提高学历层次的途径?
答:学校为专科生提供多种提高学历层次的机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一年级学生可直接参加社会本科自学考试;二、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和“专接本”考试。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