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0级新生家长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欢迎您送孩子来集宁师范学院接受本科高等教育。
集宁师范学院创建于1958年,2009年晋升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73万平方米。设有文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蒙古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7个教学单位。开设 37 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 11000多人,在职教职工 862人,其中,317人具有高级职称,436人具有硕博学位。
大学是启人心智的殿堂,为了把孩子培养成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现就以下几个问题向您说明。
● 报到时需持我校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按学校入学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居住地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 应征入伍的,需持入伍通知书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 入学后应在校住宿,学校实行统一管理,男女生分楼住宿。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持学生证办理报到、缴费和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又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注册。
● 学生必须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需重修;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尊敬的家长,孩子进入大学后仍需您伸出温暖的手,让孩子感受到关心和关爱,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经常主动和班主任、辅导员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让我们多沟通、多联系,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早日成才。
学校咨询电话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022 0474-8989018
收费咨询电话:0474-8989061 0474-8989153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74-8989158
户籍咨询电话:1394743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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