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致新生家长
致新生家长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高考成功,欢迎您送孩子来集宁师范学院接受高等教育。
集宁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9年升为本科院校。学校现设文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语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蒙古学学院、经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现代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6个教学单位和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足球学院。学校现有教职工84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15人,开设38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772人。
大学是启人心智的殿堂,为了把孩子培养成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现就以下几个问题向您说明。
●报到时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费用。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原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或请假到期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离校回家治疗。
●新生入学后应当在校住宿,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男女生分楼住宿。
●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学习勤奋、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0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学报到时可申请“绿色通道”。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校报到、缴费和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费用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必须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需重修;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尊敬的家长,孩子进入大学后仍需要您伸出温暖的手,让孩子感受到关心,获得力量。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经常主动和班主任、辅导员联系,以便了解孩子在校情况。让我们多沟通、多联系,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早日成才。
学校咨询电话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023 0474-8989022(FAX)
收费咨询电话:0474-8989061 0474-8989153
奖贷助学金咨询电话:0474-8989158 0474-8989159
住宿咨询电话:泉山校区:0474-8814141
白海校区:0474-8814150 0474-8814216
户籍咨询电话:13947439870
泉山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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