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精神,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技能高考考试实施办法》(鄂高考〔2014〕21号)要求,结合2016年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下设五个小组。
组 长: 宋丛文 肖创伟
副组长:闵水发 袁继池 熊楚国 刘志科 徐自警 靖顺和 李启云 付秋生
成 员:五个小组全体成员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
组 长:徐自警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
负责部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事情;办公室负责协调学院内部各项事情;教务处负责协调整个考务工作。
第二组:生源组织及录取组
组 长:徐自警
负责部门:招生办公室
负责前期生源组织、考试当天报到、后期录取工作。
第三组:考务工作组
组 长:闵水发
常务副组长:雷正玉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
负责部门:教务处
成 员:林业与生态学院、园林与建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旅游与管理学院、公共课部、思想政治课部、中职教育学院
负责前期考试大纲的编写和整个考务工作的部署安排。
第四组:内务保障及宣传工作组
组长:袁继池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内部工作的协调;宣传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全部宣传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专项经费管理及学生报名缴费工作;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
组 长:熊楚国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
负责部门: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负责现场警戒、考场安全保卫工作;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治理、考试期间学生餐饮住宿安排、车辆调度、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学生工作处负责现场的医疗保障工作。
第六组:纪检监察组
组 长:李启云
副组长:吴金柱
负责部门:监察室
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
二、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学院遵循全面负责、自我约束、强化管理的原则,做到精心策划、科学组织,高效有序的开展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一)单独招生考试的报考对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取得技能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单独招生考试专业
1.林业技术
2.园林(园艺)技术
3.家具艺术设计
4.木材加工技术
5.森林生态旅游
(三)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初级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根据技能高考标准和基本要求,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报省技能高考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省教育厅、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总分为700分,分为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
1.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210分,语文、数学各90分、英语30分;
2.技能考试:
专业知识(应知)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50分;
技能操作(应会)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340分。
技能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凡符合省高考报考资格的中职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先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报名,再到我院进行单独招生报名确认。
1.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先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领取报名登记表;
2.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考生凭高考报名号(14位)或二代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系统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3.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为200元/生。现场缴纳或通过转账汇款缴纳(注明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费用缴纳后在考试前一周可在官网打印准考证;
开户行名称:
户名: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账号:42001147208053023079
4.在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两周,以邮寄、电子邮件、现场等方式,将本人《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A4大小复印件1份、二寸免冠蓝底登记照1张及电子版照片交于招生办公室;
QQ号:361733959 学院官方微信号:hbstxy
5.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招生考试地点为: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1.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
上午8:30-10:30,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210分,语文、数学各90分、英语30分;
考试地点:设置在教学楼,按照30人/场设置标准考场。
2.技能考试
(1)专业知识(应知)考试:上午10:50-11:50,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50分;
考试地点:设置在教学楼,按照30人/场设置标准考场。
(2)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下午14:30-17:30分组依次进行,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340分。
技能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试地点:林业技术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林业综合实训中心、病理实验室、昆虫实验室、生物综合实验室;园林(园艺)技术专业园艺技术方向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园艺实训中心;园林(园艺)技术专业中园林技术方向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国家园林技术实训中心;木材加工技术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木材加工实训中心;家具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家具设计实训中心;森林生态旅游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设置在森林生态旅游3D实训室、多媒体实训室。
三、招生录取办法及时间
1.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获得地市州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按保送生进行录取,录取专业可由考生与学院双向选择确定。
3.4月中旬前我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经公示合格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技能)招生考试及录取,预录取结果以5月上旬湖北省招生信息网公示结果为准。
四、考场设置与技能考试安排
所有考场均需达到设施安全、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宽敞明亮等各项要求;所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材料、辅料、用品等,均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林业技术、园林(园艺)技术、森林生态旅游三个专业、实操部分必考技能操作安排在教学楼,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识别湖北地区常见园林植物;家具艺术设计、木材加工技术专业实操部分必考技能造作安排在教学楼,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识别常见木质家具制造材料和要求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家具素材绘制家具透视图,表现家具效果。具体必考和选考技能考试内容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1.林业技术专业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林业技术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从三个题目中选择一个完成。
2.园林(园艺)技术专业园艺技术方向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园艺技术方向的技能操作考试,从四个题目中选择一个完成。
3.园林(园艺)技术专业园林技术方向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园林技术方向的技能操作考试,从五个题目中选择一个完成。
4.家具艺术设计专业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家具技术设计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完成两个个的必考题目,然后从两个题目中选择一个选考题目完成。
5.木材加工技术专业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木材加工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完成一个的必考题目,然后从三个题目中选择一个选考题目完成。
6.森林生态旅游专业操作考试
考生参加森林生态旅游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完成一个的必考题目,然后完成两个专业必考题目,其中景点讲解中选择一个完成。
7.专业知识考试、文化知识考试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考试实行笔试考试,按30人/室(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原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加盖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公章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