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办学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学校校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7526000 传真:0312-7528380
邮编:071000
E-mail: zxxy@hebau.edu.cn
网址: http://tch.hebau.edu.cn/kjxy/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章程细则
1、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类、专业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艺术类考生录取采用河北省联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
6、大多数专业采取按类招生。各专业类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电话咨询学院,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专业分流按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7、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草业科学专业教学方向为高尔夫球场管理。
音乐学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专业)、舞蹈。
8、英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9、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10、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统计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11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或500元/年。
11、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12、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